武汉研究生教育培训补贴
  • 武汉研究生教育培训补贴
  • 武汉研究生教育培训补贴
  • 武汉研究生教育培训补贴

产品描述

深圳培训企业培训 企业内训企业新型学徒制 培训系统开发培训软件开发 培训企业管理培训 新型学徒校企合作
备案材料包括:
(一)学徒培养方案;
(二)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
(三)学徒花名册(各区人力资源部门通过社保信息核实企业与学徒的劳动关系);
(四)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
武汉研究生教育培训补贴
申请补贴资金余额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深圳市企业新型学徒制补贴申请表;
(二)培训合格学徒花名册;
(三)每个班次不低于10次的培训视频资料;
(五)学徒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书。
第二十三条区人力资源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于受理之日次月15日前,将审核通过的申请企业名单统一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于公示结束之日次月月底前按照规定程序将补贴资金余额拨入申请企业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企业可申请补贴资金总额按照本办法第二十条计算,扣除已预支补贴资金额后为补贴资金余额。已预支补贴资金额大于可申请补贴资金总额的,企业应当在培训期限结束3个月内退还差额。
武汉研究生教育培训补贴
培训对象注意事项:
(一)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三)重视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建立了较完善的职工培训制度;
(四)具备与学徒培养目标相对应的企业导师、培训场地和实训设备。
第七条学徒培训对象由企业在本单位年满18周岁,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技能岗位员工(不含劳务派遣员工)中自主确定。
武汉研究生教育培训补贴
深圳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
条为了大力推进深圳市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部 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66号)和《广东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25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新型学徒制,是指以企业为主导,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方式,共同承担员工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gbahfjf/-

http://www.zhongyaxing.com.cn
产品推荐

Development, design, production and sales in one of the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

您是第705776位访客

版权所有 ©2024-10-28 粤ICP备19043415号 深圳市中亚兴实业有限公司 保留所有权利.

技术支持: 八方资源网 免责声明 管理员入口 网站地图